1、 范围:
毕业时报到证派回生源地后在派遣期内找到接收单位办理二次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2、 提取档案: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查询到档案在我处时,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报到证、经办人身份证、提档证明信(全为原件)提取档案,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我处。
3、注意事项: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办理二派遣手续的毕业生不能提取档案。
②报到证所派单位与提档单位不符的不能提取档案。
③接收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需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单位办理提档手续。
④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和人事代理单位在为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手续一月内须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