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①毕业时报到证已派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②与原单位解约并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
2、档案提取: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查询到档案在我处时,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报到证、经办人身份证、提档证明信(全为原件)提取档案,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后送(寄)回我处。
3、注意事项:
①报到证所派单位与提档单位不符的不能提取档案。
②接收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需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单位派专人办理提档手续。
③未办理改派手续,新接收单位不能提取档案。
④报到证虽然派到单位,但未经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的,必须补办网上签约后才能提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