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
具体为:一是执行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首先将所有考生分文、理科(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序。投档时,先对最前位次的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
二是按照“遵循志愿”的原则。每次检索是按考生填报高校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被检索到的高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即被投到该高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该生的排在后面的其他高校志愿。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高校退回,就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投档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投档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春季高考按照投档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